(一〇二)经国家药检局检验合格的药物是否就可安心服用?

(一〇二)经国家药检局检验合格的药物是否就可安心服用?
    答:照理说我们当然应该相信国家政府,可是有时由于政策上的缺失或人为因素,使许多事情较无法尽善尽美。譬如现在电视节目上打广告的大牌感冒药里,往往都添加安非他命或类固醇,因此有许多学校为学生做尿液检查,发现部分的学生于尿液中有了安非他命的残毒,而以为这些学生有吸毒的嫌疑,结果于查问才知道是服用感冒药水。   
    安非他命是禁药,而类固醇的毒性比安非他命更强,类固醇俗称为美国仙丹,由于至今尚无其他药物可以取代类固醇的地位,否则类固醇将早比安非他命列入禁药,因类固醇的毒性太强,因此美国政府于1997年初已核准美国国民可食用大麻来取代类固醇。以目前如此进步的医学,每当类固醇无效时,最后手段就是吗啡,吗啡可说是最高级的毒药。由于毒品害人匪浅,以致全世界至今都在反毒,都积极在消灭毒枭,可是全世界各大医院都合法的在使用毒品,在这种合法掩护非法的情况下,不知何时毒品才能绝迹呢?
    在《不生病之真法》中已强调,西药是属于强酸、毒素,有的人说:“我从来只打针,不吃药。”其实针剂的毒性有的比药物更强,不要说药物是强酸,连所有西药的营养素、维生素或种种营养剂也都带有微毒,好像是1995年lO月间,中华日报曾报道一则新闻:“孕妇大量摄取维他命A,结果产下的婴儿却缺乏维他命A。”台湾自从实施农民保险后,有许多老年人为了缴了农保费而却未享受其权益,可是身体又没有毛病,只好打打营养针,结果没病却打出病来,因为营养针仍带有微毒,当这些毒素积累到某一程度时仍将使人体致病。
    药物须经过药检的目的,是怕药物的毒性太强,不能让病人一吃就马上中毒,毒素的含量只要可抑制人体的痛苦即可;不知各位是否已注意到,中药、草药的“藥”字是草字头底下一个乐字,系指人有病不快乐时吃草就快乐。而西药的“药”字乃是草字头底下一个约字。意思是大约是草,其实不是草,约即约制、约量,约制,是不让药物里的毒素太高,约量是每次或每天不能服用超量;譬如安眠药每晚只可服用一、两颗,您若把整瓶吞下时那就会丧命,因此药物必须约制与约量,所以也必须经过药检通过,这或许也算是政府的一项德政,不过既然是药物的话,还是尽量少服用为妙;当然未经药检通过的伪药,更不可随便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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